北京机动车报废年限
发布时间:2020-10-24 17:09:56

大家都知道,汽车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件消耗品,是有自己的寿命的,一旦达到报废年限之后就得报废了,之前我国规定的是15年的报废期限,如今虽然取消了,但是又规定了新的报废标准,那新的报废标准的内容都有哪些呢?很多车主都不知道,这时车主也不要着急,毕竟我国的报废标准政策是改了又改,而如今最新的
北京机动车报废年限是:1、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,非营运的小、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。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,国家将引导报废。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,检验不通过的,强制报废。
2、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.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。
3、重、中、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。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。
4、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。
附: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:
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(八)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,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(九)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(十)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
(十一)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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