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运车辆(出租车、货车、网约车等)因使用强度大,强制报废标准更严格,2025年仍执行“年限+里程”双轨制,且营转非车辆不享受报废豁免,营运车辆强制报废具体规定如下:
一、核心报废原则
营运车辆强制报废以“先到者为准”:要么达到法定使用年限,要么达到规定行驶里程,任一条件满足即需报废;同时需符合安全、环保标准,否则提前报废。
二、分类型营运车辆报废标准明细
车辆类型 强制报废年限 强制报废里程 特殊说明
小微型出租车 8年 60万公里 转非后剩余年限不变,如5年转家用仍需3年后报废
中型出租车 10年 50万公里 部分城市可制定严于该标准的规定,但不低于6年
公交客运车 13年 40万公里 仅按年限+里程双标准,不设豁免情形
网约车 6年 60万公里 营运性质明确,到期必须报废,不可延期
危险品运输车 10年 40万公里 无论车况如何,到期强制报废,禁止改装延续使用
普通货车(含半挂) 15年 70万公里 大型货车需额外通过年度安全技术专项检测
租赁载客汽车 15年 60万公里 转为非营运后,仍按15年年限报废
三、营转非车辆报废特殊规定
1.营运车与非营运车相互转换,一律按营运车标准报废;
2.小微型非营运车转为营运车,需核算累计使用年限,且最长不超过15年;
3.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营运车,不得变更使用性质、转移所有权或转出登记地。
四、违规使用后果
未按规定报废的营运车上路,将面临2000元罚款、吊销行驶证的处罚;若发生交通事故,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,所有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。
